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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娜根本不屑于理睬他们两个胡思乱想的小吊丝,在他们进门时瞟了一眼就不再看他们了,只要他们不是来偷猫的,它就懒得管——应该说,这个时代的全天下之人,在它的眼中皆为奴仆,天生是要为猫族服务的。
它以前拥有数之不尽的奇珍异宝,这枚又小又轻的戒指根本看不入眼,令它着迷的是其上镶嵌的那块被称为钻石的闪亮小石头。
它是如此的清澈透明,却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哪怕仅仅转变一个小角度,光芒便会有截然不同的表现。
菲娜很快觉察到其中的奥秘,这种奇妙的光影变幻来自于那鬼斧神工般的刀工,是它所在的那个伟大时代最资深的工匠也不曾拥有的——每一道线条都如此笔直,每一个棱面都如此光滑,每一个角度都如此锐利……
但是,明察秋毫的它却依然从中看出了瑕疵:线条固然笔直,长度却不尽相同;棱面固然光滑,面积却不尽相同;角度固然锐利,度数却不尽相同——当然这种误差是极为微小的,如果不是过目了无数奇珍是绝不可能发现的,在看到钻石的第一眼就会迷失在炫目的光芒里。
这只能说明,这颗钻石在切割打磨时,由于某种原因,“对称”
方面出了问题。
导致这种情况的不外乎三种原因,一是工匠的能力达到了极限,二是工匠的器械性能达到了极限,三是钻石本身并不完美。
只要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了,原因并不是这三种原因中的某一个,而是三种原因同时存在。
环顾这间简陋的店铺,如此的狭窄逼仄,大小还不如它以前神宫里一间浴室,高度之低矮更是随意起跳就会担心撞到脑袋的程度,完全是平民的住宅。
这样的住宅主人怎么可能得到顶级钻石?
没有顶级钻石,就不配使用顶级器械进行加工,也不可能吸引到顶级工匠为之琢磨。
其实,菲娜并非初次见到钻石。
早在它所在的那个时代,坐拥全天下奇珍的它就已经见过钻石了,只是那时的名字并非“钻石”
或者“Diamond”
,而是希腊语Adamas(金刚石),作为原始矿石而存在的。
在那个时代,金刚石仅以坚硬著称,别无他用。
作为珍宝来说,金刚石的潜力完全没有得到开发,因为那个时代没有可以加工金刚石的东西,无论是熟铁还是青铜都在金刚石面前铩羽而归。
不经过精细切削,钻石的魅力就只能永远蕴藏在原石里,无法展现在世人面前。
所谓的奇珍,是宝石本身的贵重与顶级工匠使用最精密器械加工共同作用的结果,三者任一方面有失缺失,便谈不上成为绝世奇珍。
菲娜曾经拥有的绝世奇珍浩如烟海,是征战、掠夺、进贡而来,作为献给它的祭品。
一个国王送给你一件绝世奇珍,对国王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一个平民送给你一件普通的珍宝,却可能是平民的全部。
所以,它接受了他的礼物。
菲娜喜欢闪亮的东西。
只是它没有告诉那个男人,所谓“闪亮的东西”
,并不仅仅是奇珍异宝,还包括信念、勇气、智慧、真诚、友谊、爱情等世界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这些全都是闪亮的东西。
它是菲娜帕丽丝十三世,不朽神国的守护者,无须向凡人解释它的意志。
就让他一直误会下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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