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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约翰有记忆起,他便一个人在街上流浪着,居无定所,吃着残羹冷炙,与流浪狗争夺食物,他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从未有过玩伴,不论是谁,看到自己一副衣衫褴褛,瘦弱骨柴的模样纷纷嫌弃不已,生怕沾上什么晦气的东西一般躲远?
后来他被迫加入组织,日复一日的训练加训练,他的身上没有哪一处没有受过伤,淤青骨折流血更是他的家常便饭。
他深知弱者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优胜劣汰,物竞天择,他只有废寝忘食的拼命学习一切知识和杀人之道,将同期的孩子甩在身后才能在这残忍无情的组织之中苟活。
他第一次任务是在15岁,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记忆却伴随了他至今,匕首滑过那人的皮下组织,鲜血喷涌而出,那人惊恐绝望的眼神他脑海里仍记忆犹新,一个两个数个…
一路走来,他数不清杀了多少人,完成了多少次任务,族长曾对他说,他是天生的杀手,他的天赋与生俱来,万里挑一,走上这条路这条路注定会孑然一身,死神也将如影随形,就算穷极一生也不得解脱。
他从不信命,只信自己,当他麻木的游走于这黑暗世界之中,当他以为这一生就这样了,总有一天,他会死在某个目标的手上,或是敌人之手,又或者是某个角落,可他遇到了一生挚爱,如同上天恩赐给他一般,他费劲心力,经历常人所不能,做了很多自己不愿之事,也牺牲了太多太多,完成了“不可能”
的任务,这才终于抛弃了杀手的身份金盆洗手。
那五年,整整五年,仿佛偷来的五年,又也许正是偷来的五年,上帝发现了,将她夺走,而自己却无能为力,束手无策,眼睁睁地看着她离自己而去。
原来这就是后果。
他犯下错误,后果出现,只有偿还。
重重血债,恩怨难消。
当选择以命抵命的那一刻,他并没有犹豫,以自己的性命换取一条鲜活还未绽放的花朵的生命他认为是他做过最正确无悔的选择。
世人皆薄幸,利己主义,他曾见过太多例子,为了利益,六亲不认,哪怕是亲父子,在生死面前,也会将儿子推出来保全自己的性命…
她很聪明,一条生路和一条死路自应该是知道如何选择,可女孩的选择却一如她每一次做出的选择一样从未变化。
甘愿共死。
“维克先生?”
查隆出现打断二人,他礼貌道,“如果你愿意的话,请跟我来。”
两人回头后又再次对视,眼中泛着同样的光采,瞳孔中倒映出彼此,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没人描述的出来,如果非要用单薄匮乏的语言描述的话——无关性别年龄身份,是生命乃至灵魂的契合,无与伦比。
约翰站起身,微微屈身,伸出右手,摊开,他眼中的光芒珍贵而纯净,耀眼到足够照亮身边的黑夜,
“走吧。”
黛西没有犹豫的立刻将自己的手放进男人厚重布满茧子的大手,回握。
温暖修长的手包裹住女孩细腻柔软的小手,握在掌心,一股热流同时流淌进两人心房。
那一刻,生与死在他们眼里都不再重要了,世间万物都失去颜色气味与声音,茫茫苦海,只剩下彼此。
如油灯里的两颗灯芯,相互成就,如人体内的左右肺,相辅相成,如星似月,相生相伴,如鱼得水,浑然天成。
有幸与你。
两人一狗坐上车,空调开得很足,腾腾热气很快烘干了两人身上的水汽,狗狗乖乖趴在女孩身上。
她看向车窗外,宽阔繁华的商业大街两边,分枝出许多宁静住宅区的小街小巷,房屋式样多彩多姿,除了一些不超过六层的公寓楼,一般住家多是两层楼房,有绿荫丛中独立的大洋房、童话风味的尖顶小宅院等等。
赏着家家户户前院各显个性匠心的红花绿草,以及看似无意散落在那里的装饰小品,实在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这些风格迥异、色彩缤纷、整洁美观的老宅子,有百年上下的历史,是纽约这所老城市最具标志性的建筑之一了。
或许以后没机会拥有自己的房子了吧。
黛西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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