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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的日子总是惬意又孤独的,蒋曦晨坐在人群中,却依旧倍感孤独,但也一如既往的惬意。
他将脚搭在桌子上,摆出了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让他的花衬衫随风飘飞,腹部肌肉的线条完全袒露出来,馋得余家傲直吞口水。
“真是富家少爷的做派,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他看吗?”
肖克凑到杨清耳边,低声吐槽。
杨清看一眼余家傲,又看一眼仰头闭目养神的蒋曦晨,默默将他的花衬衫拉好,系了两个扣子。
“谢谢哥,从小到大,我都梦想着有那么一天,能够找到你们,哥哥能给我系扣子,擦鼻涕。”
“俊晨——”
杨清的话说了半句,被蒋曦晨打断,“那时候婶婶工作特别忙,我跟俊晨哥衣服破了也没人补。
我俩就没人管,像没爹娘的孩子。
整个MNC家属院,就我俩穿的最破最寒碜。
不知道的人以为我俩是要饭的,知道的就说我俩是费组长的孩子。
那时候小,没考虑哥哥你其实也跟我一样大,就纯属觉得哥哥要是在就好了。”
“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蒋雨晨将手中的沙子从左手放到了右手,继续漏着玩。
“你一走了之,这几年又躲我跟老鼠躲猫一样,为啥呀?”
蒋曦晨收了腿,坐起来问。
“就觉得不知该如何跟你开口解释。
当年我烧伤的特别严重,你为了救我也烧伤了,婶婶跟叔叔说你伤的轻一点,要不只救你,放弃我算了。”
“所以你就跑了?”
“咱俩都需要皮肤移植,叔叔腿上的皮肤只够救一人,我想把那个机会留给你。”
蒋雨晨说完,歪头抹眼泪。
“那后来呢?”
蒋曦晨没打算放过他。
“我漫无目的的在医院的走廊里走,小姨的前夫杨孝列刚下完一台手术,碰上了我,就将我带了回去。
小姨割了自己的皮肤救的我。
我的手术连着做了三次,最后一次用的是哥哥腿上的肉。
那时候医疗条件不好,加上他太小了,直接割伤了真皮层。”
蒋雨晨说着看向杨清。
“我就说我一问你大腿上的疤,你跑的比兔子还快。
原来你早就知道他在哪儿?”
蒋曦晨抬手在杨清腰间掏了一把,疼的杨清直皱眉。
“我冤枉,他的手术其实是做了四次。
我那时候小,我爸怕割死我,就辞职带着我跑了。”
杨清说着抽一口烟,“小姨那会儿魔怔了,非要将雨晨治好,最后又割了一次自己的肉,结果麻药用多了,她就病了。
我爸就跟她离婚了。”
“这么说的话杨院长也是个渣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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