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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第2页)

我努力适应着这里。

原来,我需要在工地连比划带说,绞尽脑汁,才能让工人们理解我的意思。

而现在,我要好半天才能跟上同事的思路。

以前,因为要赶工期,工地最重要的品质就是拼命。

而现在不用拼命,重要的是按部就班,日复一日的把庞杂的每件小事处理好。

我用尽全力才能跟别人保持一样的效率——这意味着我的上升渠道,基本上封闭的。

那天下班做好工作之后,我去找了于诗萱。

那时候她的奖项还没下来,找工作并不顺利,她只能在网上接一些画画的单子。

但也并不缺钱。

虽然她父母被伤透了心,拒绝再见她。

但还是把当初准备给她的嫁妆,托她姐姐过户给她。

荒唐半生,回来仍然是年轻貌美的小富婆——有钱人家的孩子,永远有试错成本。

“所以你难过的是,觉得你领导不喜欢你?”

她给我倒了一杯威士忌,里面是一块沉船造型冰块。

“也不是,主要是,我觉得跟他们不是一路人。”

我仰头躺在沙发上,道。

“你觉得你的战场在工地。”

她说:“因为你在一群大老粗当中,最聪明,最细致,可是在他们中间,你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了,对不对?”

我没要说话。

她穿着香槟色的吊带,轻柔靠在我身边,道:“但是亲爱的,你得知道,工作没有十全十美的,做体力活,危险,辛苦,还被人瞧不起。”

是的,我已经是“任总”

了,去业主单位送东西,被秘书小姐姐说:“哎,你们下回能不能把东西放门口啊!

踩得这么脏,我们还得保洁。”

我争了这么多年,想要的无非是——“干净、体面。”

她说:“说白了,你不是想做白领么?你现在已经是了。”

我被她噎住了。

——虽然这个词听上去像上个世纪《知音》里的出轨少妇,但这的的确确曾经是我的梦想。

现在,我不再负责施工一线,而是前期的项目策略。

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办公室里,写项目书,听写下属汇报,开会。

再也不用风里来雨里去的跑工地,冒着生命危险赶工期,永远灰头土脸,永远时刻紧绷,等待下一刻灾难的发生。

我可以跟其他女孩子一样,去逛街、护肤、买昂贵的高跟鞋,排一个小时的队去吃一家网红火锅。

以及,捧着咖啡到处走。

“现在的公司我最喜欢的东西,就是那台咖啡机,”

我说:“我原来做厂妹的时候,对白领最终级的想象,就是拿着苹果手机,捧着一杯星巴克。”

于诗萱翻了翻白眼,拿着酒杯敬我,道:“所以,任小姐,为了能捧着星巴克到处走,你愿不愿意去努力适应一下环境呢?”

“别!

不要跟我说‘努力’,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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