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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第2页)

阴差阳错遇到陶诺,已经是闫承骁这辈子最大的幸事。

他紧紧抱住陶诺,叹道:“甭想,以后我去哪都得把你拴着,你能等老子可不能等!”

这仨月当真度日如年!

……无赖。

陶诺脸颊热得发烫。

“对了,那个姓江的你认识?”

陶诺怔了怔。

江童理这人他自然是认识的。

如果不是江童理,恐怕陶诺此时此刻尚且待在陶家村,跟着屠夫后头去山上砍柴火,也不会辗转来到申城遇见柳林生和柳昕,更不会和闫承骁相见。

说起来,江童理算是他半个恩人。

自打有记忆以来,陶诺就在陶家村一户卖猪肉的屠夫家。

他被父母丢弃在陶家村附近的一棵桃树下,想来是因着他异于常人的双儿身,没有旁的任何关于身世的信物,只有一个看上去做工不凡的银镯相伴在侧。

屠夫见到他的那天,桃花盛开,起初都是叫他小桃花,即便后来取了名也是这般唤他。

银镯做工精细,可款式却常见,显然是不想给陶诺能有认祖归宗的机会。

陶诺很小的时候就明白这个理,根本没打算找父母。

屠夫捡了他,就是他的养父。

街坊邻里说的养父那般为人诚恳老实,然而只有陶诺晓得,这人嗜酒成性,将满心的恶尽数藏在黑夜之中,对着他发泄。

陶诺将他视作养父,他却只将陶诺视为不要钱的伙计。

水深火热的日子持续到他九岁时。

那年,江童理出现。

他和陶诺不同,是跟着班主走南闯北杂耍卖艺的。

当时他们来到陶家村,在村子里演了足足两天的杂技。

陶诺去见了一回,茫茫人群里,他和江童理看到了彼此。

两人年纪相仿。

江童理是孤儿,打小就在班主手里受罪,钱挣得多了能吃个馒头,挣得少了,连班主养的狗都能吃东西,就他吃不了。

他早便受够了这种日子,从陶诺衣袖外露出的伤疤来看,江童理笃定他和陶诺是一类人,所以在即将离开的那个晚上,他找到了陶诺。

“我想离开,小桃花,你要不要跟我一道呀?”

陶诺跑了。

跟着江童理一起。

几岁大的孩子,跑了整整七天七夜来到河边的一处废弃城隍庙里,累得昏死过去。

睡了没到半个时辰被饿醒了,听到外头说说笑笑的声音,两人面面相觑,探头探脑躲在窗口往外张望。

与藏在山坳里的陶家村不同,水湾村是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陶诺和江童理一合计,两人在此处暂时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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