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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李老太后面要干嘛,谢金云也就不在这话题上多说话了,只跟李老太说,“那行,那妈您先去二哥那里。
晚点我等淑兰回来了,我就去买您上次说好吃的那家卤鸡爪。”
话里的意思便是,这边会做好晚餐,等李老太过来吃。
李老太本想说不用了,毕竟她一会去的是自个儿子那里,估计李一博那边肯定会留她吃饭并且住下来的。
不过转念一想,想到了周静云身上,李老太又觉着还是住自个闺女这里舒服。
别看那头是儿子和儿媳妇,可真要论起贴心来,指定是没有女儿女婿好的。
更别说谢金云这个大女婿,是个老好人的那种。
自打和李淑兰结婚以后,家里当家作主的是李淑兰,但干活卖力的却是谢金云。
就比如说开的这个店铺吧,谢金云一般六点多钟就起来了。
到菜市场转一圈,买点菜回来,把早餐做好了,喊李淑兰起来吃,自个才端着碗跑楼下去看店。
吃完早餐,换李淑兰下来帮着看一下,他再上去洗碗。
洗完碗,李淑兰就出去溜达串门子也好,摸麻将也好,谢金云都是不管的。
只需要李淑兰到午饭的点回来就行,因为他要上去做饭了,不然底下店铺没人看啊!
然后就跟早上一样的,李淑兰吃完午饭等到谢金云洗完碗了,又可以出去摸麻将了。
这种日子,李老太看着都羡慕的紧,别提有多舒服了。
最最关键的一点,家里的财政大权还掌握在李淑兰的手里!
不管是要干点什么,谢金云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我得回去问一下我家淑兰,她才是当家作主的人!”
所以长久以为这么来,家里的亲戚朋友什么的,都一口一句,“你家淑兰可能干了!”
实际上,能干个毛线!
这要不是是自个闺女,换成个儿媳妇,李老太老早就炸毛了。
可这不就是自己闺女么!
所以李老太把所谓的“区别对待”
和“装聋作哑”
发挥的淋漓尽致。
反正占便宜的是她家闺女就行!
也因着李淑兰能当得起这个家,做得了这个主,所以谢金云对李老太也是很不错的。
但李一博那边,就不一样了。
李一博家条件确实比谢金云好。
至少在谢金云还租着房子住的时候,李一博那边房子和门面什么的,都给买起来了。
生意呢,也做的比谢金云大,比他好。
可就有一样不好的。
不管是先头的苏丽华也好,还是后头的周静云也好,都跟李老太处不来。
只不过处不来归处不来,周静云比起苏丽华来,还是会做人一点。
至少有个什么事,不会像苏丽华那样,直愣愣的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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