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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忍不住坐到床边摸了摸沈朝的透着粉的脸颊,拂过颤动的长睫毛,在沈暮的肉唇上停留了好久,最后只拿来纸把沈朝脑门上的薄汗擦干了。
沈暮比沈朝小七岁,大三预备役,正放暑假。
沈朝在这个年纪,他们的母亲因病去世,自此两兄弟成为孤儿,抚养沈暮这个无妄之灾落到了沈朝头上。
本来也不富裕,为母亲治病还找亲戚朋友借了钱,沈朝明明可以把沈暮塞进孤儿院里,但他还是选择一边还债一边把沈暮拉扯大。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上手碰沈朝的脸,没想到刚摸上去,沈朝就睁开眼醒了。
眼里还带着水汽,连打了三个哈欠才从刚醒的懵态中清醒。
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挪动位置,在沈暮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子侧身靠上去,划拉着手机撒娇:“暮暮,我想吃红烧肉。”
沈朝的头发漂染过太多次,发质都变得毛躁了,乍一看像团金色蒲公英,沈暮用手梳理他散落在自己腿弯的金色发丝,提条件:“那你先起床。”
那就是答应了,沈朝得寸进尺:“我还想喝上次你做的蜜桃莫吉托。”
沈暮把沈朝的头发编成一条麻花辫,用粉色的橡皮圈盘在后脑,从鼻腔里哼了声。
沈朝坐起来给沈暮一个超大的拥抱,在沈暮脸上“吧唧”
一口。
留下一句“暮暮你最好了”
,趿拉着人字拖游魂似的飘进厕所。
打沈暮出生沈朝就喜欢亲沈暮,长大后也没变,不变的还有沈暮永远都不能习惯沈朝这种表达情感的方式。
沈暮捂着被亲的地方呆坐了一会,起身踏进厨房。
除了沈朝想吃的,沈暮还打算多做一碗醒酒汤。
趁着把红烧肉放进锅里炖的空当,沈暮探头看了下客厅,沈朝盘腿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紧接着好像是输了,皱着脸骂了一通队友后飞速变脸,笑得甜蜜捧起手机接电话。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易向晚,他的男朋友、未婚夫。
沈暮心里吃味,决定眼不见为净,转头闷进厨房。
他没见过易向晚,只看过沈朝与易向晚的合照,照片里沈朝搂着易向晚的脖子,两人脸挨在一起,看起来好不亲密。
不得不承认确实长得好看,清冷那挂的,比很多女明星都要好看。
富二代、着名珠宝设计师、贼有钱、温柔懂浪漫,这些令人头晕目眩的头衔都是他哥给沈暮描述的。
在沈朝心里,易向晚哪哪都好。
换做正常兄弟都要为哥哥感到高兴的吧?但沈暮不,反而企盼着他们快点感情破裂,老死不相往来才好。
因为沈暮喜欢沈朝。
想和沈朝上床的喜欢。
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沈暮也记不清了。
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
那边在做爱,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
[
,着沈暮的脖子道歉:“对不起嘛,等会饭菜我会自己热的,别生气。”
沈暮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下去,干瘪地说了句:“我没生气。”
生怕沈暮生气似的,沈朝边吃边夸,每吃一口都要感叹一句,特别夸张,沈暮只是坐在对面翻看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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