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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晚过后,赵锦宁常常感到懊悔又庆幸。
谁能想到李知行竟然是姑丈的儿子,又与他们赵家有着很深的芥蒂,他恨着赵家人,不惜净身进g0ng来,可不就是为了报仇雪恨的?
她偷偷跑去告诉守卫他是刺客,那群该si的,反倒说她得了失心疯,根本不当一回事。
关在咸熙g0ng,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她同砧板上的鱼一样,指不定那天就任他宰割了。
庆幸的是,这又过了半月之久他倒是没有磨刀霍霍的意思,对她也算是颇为照顾。
可他手里握着刀,她还是不安生。
自叹—早知今日,当初就该任他自生自灭。
“怎么了?”
赵锦宁忧心忡忡的盯着李偃瞧了太久,被他发觉,她立马垂眼扒拉两下碗里的米饭,“没事。”
“伤好差不多了,过几日我便走了。”
“你要走了?去哪儿?”
赵锦宁抬眼看他,又惊又喜,就连语气里都流露出来几分自己未曾察觉的窃喜。
“怎么?听你口气倒像巴不得我赶紧走似的。”
菱花隔扇窗投进来一缕柔和日光正落在他薄薄眼皮,他给她挟完菜,慢慢撩起眼帘看她,温煦暖光撞进他眸中,给漆黑眼瞳镀了一层金灿灿的光圈,那光亮直达眼底,好似霁风朗月。
赵锦宁一霎失神,恍惚看到三月春汛,桃花浪起,心cha0骤涨翻涌,她慌乱的低下头,“没有”
这副皮囊生的实在英俊,从前她见过最好看的年轻男子是霁言哥哥,可如今瞧着他也能与之b较,若是不冷着脸,眉眼处好像还更胜霁言哥哥几分。
细细想来,她看他眼熟是因为他长的有几分像姑丈,一样的狭长凤眼,独特的神韵,含笑时让人如沐春风,见之忘俗。
她突然能理解姑母了,原来se令智昏不光是男人啊。
李偃有一句话说的不错,赵家的人看中什么都得弄到手…
她想出咸熙g0ng,还想同霁言哥哥在一起,他既然要走…那能不能利用他离开这座囚笼?
李偃觑着赵锦宁,她那张脸快要埋进碗里,也不知她在想什么,脸红一阵白一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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