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谁…”
沈久整个人都在颤抖,他不敢相信,自己,自己看护,占有这么多年的人,竟是在这短短一天去和别的乾元凤峦颠倒…
为什么你就不看看我呢…我也算的上是良缘的吧…
“什么?”
慕千钰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知道用手去擦他的泪。
沈久看到他手上的吻痕,觉得讽刺,他好像连个外室都比不过,他在慕千钰心里也只是一个小孩子,没有什么特别的。
“哥哥,你可以标记我吗?”
沈久放下身段,不要傲骨,不要颜面,去求一个坤泽要标记,“一个,一个就好……”
坤泽的标记不会产生羁绊,只会形成一个代表他的图形,显现在皮肤上,过会儿就没有了。
慕千钰不懂这表示的是什么,握住他的手碗,轻轻咬上一口,注入信素,产生一个代表白玫瑰的纹路。
沈久看到这,真的,他有时候真的不想慕千钰这么温柔,温柔到沈久都尊敬他。
[
,不对,我为什么要和小孩子解释!
“那你去艳春楼干嘛?”
沈久不哭了,反而更多的是开心,却又带了些落寞。
“看一个人。”
慕千钰不愿多说,“可以先放开吗?我想将衣物脱了。”
衣服贴着不舒服。
“好。”
沈久知道他不愿说,放开他,主动将他衣物脱下,还非常自觉的将自己拖光。
“哥哥~”
沈久又重新靠过去,将慕千钰的发簪拔下,青丝瞬间散落,“在我脖颈再标记一个,好不好?”
他对这个这么执着的吗?
“好。”
慕千钰疑惑,还是应声,凑过去,在他脖颈上咬上一口,如他所愿。
慕千钰心累,觉着长大了越来越不好哄了。
假如,沈久不是忠犬,是腹黑疯狂的呢?
看过正文的,可以直接从滑两条杠的地方开始看。
——
慕千钰闲逛了好一阵子,拎着两壶酒,亥时才回府,府里的灯几乎都灭了,只有零星几盏,沿路回寝,全身疲倦。
慕千钰酒量不算好,没敢多饮,喝了半醉。
“哥哥~”
沈久躺在床上,看见慕千钰进来,立马凑上去,闻到他身上的那股异香,以及一股酒味,微微一愣。
这…
慕千钰嫌身上脏,随意应了一声,步态不稳,往后院走去,后院有一淀,想洗净污秽,没有看到沈久细微的变化。
沈久立马发现不对,伸手想抓住慕千钰的手,抓空了,快步,再抓,过头,将他扑倒在地,就差点摔碎。
本书的主题是,当一名不幸堕落为贵族走狗打手的大好青年,遇到一个来自未来的天才魔法美萝莉,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地拥有了‘神格’之后,会怎么样呢请注意在这里,神不是万能的,有严格的神职区分,神也会被凡人欺骗甚至利用在这里,敌人都是有理想有智慧有演技有个性的四有新人,他们的表现随剧情而变,没有套模板的那种。在这里,女人们都是独立的,有感情有特点有决断,虽然不会出现赠送主角帽子的行为,却绝非那种‘Dan’‘Chun’的货色在这里,合理是必须的,哪怕只是自圆其说。说白了吧,这是一盘私房菜,喜欢的,请投票,不喜欢的,请X之,出口成脏的,枪。...
萧杏花是萧家的童养媳,十四岁圆房,十五岁生孩子,十七岁男人被征兵,一去不复返。她给婆婆养老送终,又拉扯两儿一女都长大成人,还给儿子娶了媳妇。眼看着儿子能干,媳妇孝顺,女儿娇俏可爱,说亲的踏破门槛,三十二岁的她觉得,这人生其实还是挺舒坦的。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简直是天降大雷那个死鬼男人根本没死!而且封侯拜将,发达了!!儿子,媳妇,闺女,走,你爹富贵了,咱们也要跟着享福去!!...
前世,她骄横跋扈,受人挑拨,作了一手好死。一朝重生,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抓紧他,赖住他,死也不放手。将军大人看着像无尾熊一样扒在他身上的她,眸底笑意盎然。终于,她是他的了。...
我隔壁住了一个小姐,那天我偷看她带别的男人做那种交易被发现后,她就带我下了海...
拜金女友嫌孟宇工资不够挥霍提出分手,投入了保时捷富二代的怀抱。孟宇一怒之下,觉醒了系统,开局全球物价贬值亿万倍,只有孟宇的钱成功保值。原来五毛只能买一个小肉包,现在可以买十辆劳斯莱斯。原来几千只能买一部平果手机,现在可以买下整个平果公司。瞬间。孟宇成为了世界首富,并结识了美若天仙的慕容集团千金,二人一起前往了拜金女友与富二代所在的万豪酒楼。...
一个半桶水的心理学爱好者穿越古代,被世外高人视为根骨奇佳,收为俗家弟子,学习玄学。一段离奇的身世之谜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灵聚首,花君重现特以此文弘扬国学文化,开启易学神秘之门,带大家走上现代心理学与古代易学的结合之路。本文情节曲折,文风轻松,没有宫斗,没有宅斗,女主属于逐渐成长型。作者君喜爱心理学和传统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