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史之乱后的颍川(今河南许昌),到处是断墙残垣。
有户姓王的人家,住在城郊的破屋里,屋顶漏雨,墙根透风,家里连块完整的门板都没有。
每到傍晚,就会有个半大孩子,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就着邻居家透过来的油灯光,捧着本卷边的《诗经》啃——这孩子就是王建,后来和张籍并称“张王乐府”
的诗人。
那会儿没人知道他是谁,只知道是王家那个“爱读书的穷小子”
。
颍川寒门啃冷馍、借灯读,穷日子里长出的文学苗子
王建的苦,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
他出身“寒门庶族”
,搁现在说就是“没背景的普通人家”
,赶上安史之乱,家里的薄田被战火毁了,父亲早逝,母亲一个人拉扯他,日子过得“吃了上顿没下顿”
。
小时候的王建,最盼的不是过年,是邻居家办丧事——不是心狠,是办丧事会煮大锅饭,偶尔能蹭上半碗粥;最宝贝的东西,是一本借来的《诗经》,封面掉了,书页缺了角,他用麻线缝了又缝,走到哪带到哪。
有次母亲病了,没钱抓药,他想把书卖了,抱着书在集市上蹲了半天,最后还是没舍得——那是他唯一能看到“外面世界”
的窗口。
他读书全靠“偷学”
。
村里有个老秀才,偶尔会教几个富家子弟读书,王建就趴在人家院墙外听,下雨了就躲在屋檐下,耳朵贴在墙上,生怕漏了一个字。
老秀才见他可怜,又肯学,就偶尔把他叫进院里,教他认几个字,送他几张旧纸。
王建把纸裁成小条,用炭灰兑水当墨,在上面练字,写满了就擦掉再写,一张纸能反复用十几次。
十几岁时,王建的诗就有点模样了。
不是写风花雪月,是写身边的苦日子邻居家的大婶因为交不起税,被差役拉走;村口的老王头,儿子死在战场上,连尸骨都没找回来。
他写“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后尚徵苗”
,不是凭空想象,是天天看在眼里的真事。
母亲劝他“读这些有啥用?不如学门手艺糊口。”
王建没说话,把写满诗的纸,藏在枕头底下——他知道,对他这样的穷小子来说,读书写诗,是唯一能跳出寒门的路。
转机出在他十七八岁那年。
他听说邻县有个学馆,管饭还不收学费,就揣着母亲连夜缝的粗布衣裳,走了三天路,找到了学馆。
在这里,他遇上了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张籍。
张籍比他大几岁,也是个穷书生,俩人一见如故。
学馆的饭是稀粥配冷馍,菜只有腌萝卜,冬天冷得没法握笔,他们就挤在一张床上,裹着两床打补丁的被子,你念一句诗,我接一句评;没钱买纸,就一起捡别人扔的废纸,裁开了分着用;有次王建得了风寒,发烧咳嗽,张籍就半夜起来,帮他煎药,还把自己仅有的一件厚棉袄盖在他身上。
那段日子苦得掉渣,却成了王建一辈子的念想。
后来他写过一首《寄张籍》,里面说
“忆昔君初纳彩时,不言身属辽阳戍。
我叫曲唱,无意间跟一只鬼缔结了冥婚契约。白天公司总裁总为自己打抱不平,关怀备至超出了上司对下属的标准,俨然就像是一个隐婚老公一般又宠又爱,我多次拒绝然而那神秘总裁竟然幽幽一笑,全然不在乎的样子。晚上神秘鬼夫大人永无休止地行使丈夫的权利,好像永远都爱不够一样,时而霸道,时而温柔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白天对自己宠得一塌糊涂的总裁,晚上对自己爱的深入骨髓的鬼老公竟然是同一只!...
现代人穿越到一个白痴皇帝身上,而且这个皇帝还马上要下岗了,是屈从于命运还是要与命运抗争?...
(新书我与星际男神二三事已发)含恨而死,带着仇恨重生回来,灵魂穿梭时空查询真相,却偶然品尝了一回魂魄滋味。咦?美味!至极!睁开眼,发现这原来是个修仙世界,上辈子的杀手生活果然是没见识。睁开眼,却又是个人妖共存的和平世界,她竟然在跟妖精打架?!!!上辈子果然是识人不清人妖不分。这一次,她可不是眼瞎的凌叶,美味们,等着!...
吃干抹净就想走?晋总裁把乔小姐圈入自己怀中,邪魅狂狷。本小姐不要倒贴的男人!乔小姐一脸高傲。赖上你了,不要也得要。欺身上前,不给乔小姐一点准备,晋总裁来势汹汹乔思沐,A市著名记者,豪门出身,雷厉风行。晋原,晋氏集团总裁,上任五年,让晋氏集团一跃而成国内首屈一指的大集团,流连花丛,绯闻不断。总裁,乔小姐想养猫。每个品种挑一只最好的送过来让沐沐选。总裁,乔小姐和人吵起来了。把那人的丑闻送到沐沐面前。总裁,乔小姐和齐二少出去吃饭了。什么!在哪间餐厅?去逮人!当雷厉风行的乔女王遇到狠辣果决的晋总裁,谁输谁赢?...
其实一开始让我进入无限空间,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去,我就马上去。第一我要试一下,因为我不愿意当进入之后再加一些特技上去等等,为什么试了之后就出不去了?杨超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个充满了无限可能的世界,当得知只有刷够足够数量的副本才能离开时,他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本书交流群65091402,欢迎读者朋友加...
上辈子方文静嫁给一个工作狂,终日以泪洗面。这辈子,她要努力挣钱发家致富,踹掉工作狂老公!可是,谁能告诉她,上辈子的工作狂为什么忽然变成忠犬?重生的方文静不明白,为什么她的工作狂老公忽然就变成忠犬好老公?直到那一天,她发现一个关于他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