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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巧合,沈涵进出的时间,正好是抢劫犯作案的时间,关键是,录像里并没有别人进入那个巷子。
果然,沈涵心想,自己不是想太多,而是想太少,因为温寺期已经让他们调取了当时的录像带。
看完之后警务人员猛地一拍桌子,声音很大,想是准备吓唬沈涵一下,结果沈涵就那么优哉游哉地抬头,看着那位警务人员说:“这正好印证了我的话,那就是我进去过,但是没抢劫。
不过,如果你们实在想知道细节,我建议你们再看看这里这个摄像头的录像。”
沈涵的手指在屏幕上的某处,警务人员看看沈涵指的地方,生气地说:“那里的摄像头明明就是坏的。”
沈涵这次真的笑了,因为沈涵十分确定,那个地方的摄像头绝对没坏,因为那个摄像头是最直接的,能证明沈涵确实什么都没做的一个证据。
看着面前气愤的警察,沈涵微微一笑,也站起身来,“你说,那个摄像头为什么坏了?”
警察一愣,因为他们去看的时候,就发现那个摄像头坏了,里面的录像带也没了,旁边的居民告诉他,那个一个月之前就坏了,于是他们也没多想,现在看来难道真有别的原因?不然沈涵为什么这么淡定?
沈涵看警察犹豫了,便接着说:“封小黎的包上,应该有指纹,当然上面也有我的指纹,可是我的指纹你们应该只能在包的带子上找到,而且只有我拇指和食指各一个指纹,那是因为我将包扔给封小黎过,那之前的指纹才是真正的抢劫犯的指纹。”
警察不吱声了,沈涵却继续说:“真正的抢劫犯身形和我差不多,但是他的左脸上有一块淤青,很大,他不是从这边进去的,而是从旁边一道非常小的小道进去的。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那么我可以走了吧?你们证据不足,没权利拘留和扣押我,不是吗?”
警察真的无语了,像沈涵这么淡定的人,他们还真是第一次见,以往,就算不是犯人,被这么询问,也会莫名心虚,可是沈涵却半点没心虚的意思。
其实沈涵之所以这么自信,是因为他知道如何反击,就算封小黎的包被扔了,他也还有别的方式证明自己。
出了警局,沈涵再次遇到温寺期,他门牙掉了一颗,下巴也肿得老高,沈涵想越过他,直接离开,可是温寺期却伸出胳膊,将他拦下。
“有事?”
沈涵声音清冷。
“从今天起,你就被解雇了。”
“抱歉,我不是受雇于你,当初跟我签订后续合约的人是程志卓。
另外,我们合同里明确写明了解雇时的条款,要么我有重大失误,要么公司破产或者发展受限,要么我和员工之间不配合工作,当然还有其他几条,不过我就请问你,温寺期,我犯了哪一条?”
温寺期沉默地看着沈涵,目光十分不友善。
沈涵接着说:“合同里还有一条,那就是我可以无条件提出辞职,也就是说我可以无条件炒了你,至于你,你回家考虑考虑炒我的理由再说吧。”
说完,沈涵转身,大步离开。
搞笑,沈涵心想,不过既然有人不仁,那也就别怪他不义,故意毁坏证据,那可是犯罪。
这罪可轻可重,原本沈涵想着不要和主角有这么多纠葛,可是他现在发现主角也就是有个主角光环而已,人品有时候还真不配“主角”
这俩字。
沈涵回家时已经是凌晨五点,而七点钟他和秦声约好了一起搬家,搬家公司都已经找好了。
看看表,沈涵决定不睡了,随便找了个开着的咖啡馆,沈涵走了进去。
清香的咖啡端来,旁边是两块方糖,还有一小杯牛奶,可是沈涵什么都没往咖啡里加,端着杯子就要喝。
然而杯子刚端起来,就被人捂住了杯口。
抬头,沈涵看到程志卓就站在自己身边。
许久不见,他似乎瘦了一点,眉眼还是那眉眼,可是沈涵总觉得他和一开始相见时,有些不同。
那眸光内的东西,沈涵心想,是不是可以叫:深情?
“早晨空腹喝咖啡,对胃很不好。”
说着,程志卓坐到沈涵对面,抬手,他叫来服务生,“给我来个牛角面包。”
服务生点点头,马上把牛角面包拿了来。
程志卓端过沈涵的咖啡,低头,轻轻将温牛奶倒进去,而后又放了一块放糖,慢慢地搅拌着。
边搅拌,程志卓边说:“别拿自己的身体不当回事,因为你不知道,如果你不在了,留下的人会多么想念你。
我的母亲就是如此,总是不注意,总是不吃早饭,后来……”
程志卓没有再说下去,但是沈涵却懂了。
上次他非要他吃早餐的原因,沈涵也知道了,就算程度不到爱,那至少是因为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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