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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任棠已经决定要把那六个人杀了,就是还没想好什么时候动手。
晚上动手当然再合适不过。
古语有云:“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晚上自古以来就是大家公认的最适合杀人的时候。
对于任棠来说,他晚上动手,有两个好处:一是赶夜路的人少,他被发现的几率小;二是即使有人经过,他也可以借着夜色躲起来。
只是想起楚哥他们的种种邪门之处,他实在没胆子半夜动手,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天亮了再伺机行动。
反正这里人烟稀少,他跟着这六个人走了一路,都没有遇到人,只要他的运气不是太坏,白天动手,一定也不会被人撞见。
结果第二天大伙儿停下来吃早饭,树林里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之前楚哥一直把黄金蛇权杖放在背包里,到死都没有拿出来。
后来那六人把黄金蛇权杖拿走了,因为被魇住了,权杖也忘了收起来,就一直拿在手里,只在吃饭喝水的时候,把权杖放在地上。
那天早上,那六人从背包里拿出干粮,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吃饭。
权杖就放在一个穿墨绿色衬衫的人的身后。
任棠坐在远处,一边吃干粮,一边举着望远镜观察那六人,忽然发现墨绿色衬衫身后的草丛好似海浪一般起伏不定,不一会儿杂草分开,钻出一个金色的小脑袋来。
这小东西鼻子和嘴都很长,一双眼睛乌溜溜,圆滚滚,有些像是田鼠,但是全身皮毛柔顺,金光发亮,便是黄金铸成的田鼠,也绝无它这般华贵。
那六人本来就是分散而坐,意识也不清醒,都没有看到这小东西。
这小东西大概也知道自己身上的皮毛太过显眼,一过去就会被人发现,所以先在草丛里打了两个滚。
等到身上沾满了泥土杂草,将它那一身金灿灿的皮毛遮住,才又从草丛中探出脑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住墨绿色衬衫身后的黄金蛇权杖。
任棠拿着望远镜看了这小老鼠好一会儿,终于想起来它的学名。
这小老鼠名叫“噬金鼠”
,那些挖矿寻宝的人也管它叫“试金鼠”
,还有人尊称它为“金爷”
。
这小老鼠天生以黄金为食。
它不是直接将黄金吞入腹中,而是吸取黄金中的精气,被它吃过的黄金,都会变成一种暗黄色的金属,极易碎裂,表面没有半点光泽,已经不能被称为黄金。
这小东西一被发现,就跻身为一等有害动物,但它也有一样好处。
它天生以黄金为食,找黄金的本事也是一等一的高超,据说埋在地下数百米深的黄金,它都能在地面上察觉。
所以很多寻宝的人都会专门养几只噬金鼠来为自己寻宝,矿场上更是经常见到它们的身影。
任棠从来没有见过噬金鼠,只是从前闲聊的时候听别人说过,还做梦自己也养一只噬金鼠,天天帮自己挖金矿,被人嘲笑他这是做白日梦,噬金鼠这样娇贵的东西,哪是普通人养得了的。
且不说找到一只噬金鼠有多难,噬金鼠胆小机警,警惕性极强,对目光极为敏锐,只要周围二十米内有活物看它,它就会立刻逃跑,根本不给别人抓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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