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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从秦建国起便是流放之地,逃亡的盗匪特别多,山高林密,是大猫的最爱,不少都喂了华南虎,但也有顽强生活下来的,他们聚为群盗,敌进我退,敌来我躲,堪称游击先锋,没事就骚扰落单的村民,毁坏田地,劫掠商队,在郡城的人头个个价值十金以上,人人能换一百石粟米,差不多是三头牛的价格。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趁着天色,两个勇夫直入深山。
严江是野外王者,而李信连个青铜都算不上,是个只会跟着喊666的咸鱼,一路光是把走丢的他找回来,就耽搁了他至少半个时辰。
好在这只咸鱼不笨,几乎是天生的战将,只是跟来几个时辰,便基本学会如何在丛林里穿行寻路,看严江追踪的要素,也能说个一二来,至少勉强跟得上,遇到华南大猫林中野猪时也可以灵敏上树,至少不给严江添麻烦。
出呼意料的是,严江并不杀大猫,说这是什么灭绝动物,他有一种药剂也不知是什么配的,撒出去便能惊走这种大猫,还有一只特别肥的大猫一直缀着他们身后,仿佛准备在其中叼走一只,让李信汗毛倒竖,两股战战。
每次看着那只大猫靠近,严江倒一箭射出,阻了对方路途,中间甚至找了偶遇的野猪,被他一箭射入眼睛,然后丢去喂了一只看起来特别肥的大猫,终于让它没再跟来。
山高林大,一路天色渐暗,密林更加危险,不时有虎啸狼嗷,李信走得面有菜色,拿剑的手握得死紧,但没有说一声苦,更没有半点退出的意思。
他们也顺利找到了一处盗匪巢穴,说是巢穴,其实是一个不大的溶洞,周围用草木掩盖着,围绕着一堆细小的烟火,里边的群盗不过八九人,个个长得比隶臣妾还面黄饥瘦,宛如饿殍,远远看去,眼里似乎都有幽幽绿光。
九个人头,九十金,换算下来是四万多钱,怎么都够用大半年了。
严江看了一个方向,开弓拉箭。
他的弓箭学自里海附近的斯基泰弓骑兵,复合弓是安息阿尔沙克一世亲手送的,为他练手的士兵则是从安息到月氏,种类遍及整个丝绸之路,在如今这三十米不到的距离,不敢说百发百中,也是有九成的命中率的。
杀他们,没有一点心里负担,因为他们围绕在一起啃食的,是一具老人骸骨。
言谈之间,他们还在抱怨年轻人跑的和兔子一样快,都得躲着,只能找这些老人,可是肉老骨多,血里也没多少盐味,山里野兽又多,小动物难抓,谷饭又难吃,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哦。
下一秒,铎的一声,说话的盗贼便被一只羽箭穿喉,送他到头。
在盗贼拿起削尖的棍棒冲上来之前,严江反手射出第二只箭,一名盗贼胸口血花一溅应声而倒:“右边两个给你,没问题吧!”
“没问题,我觉得我可以选三个!”
李信激动地嗷嗷叫,拔剑就冲了上去。
严江略无语,抬手又是一箭,将最近一人射中胸口,长弓一收,反手就一刀收割了面前又一个人头,侧身一避,把身后的一名盗匪割喉,他的战斗极为狠厉,没有一点迟疑,看得另外名盗匪惊恐无比,转身便逃——这是他们最强的技能,让他们无数次从军队手中逃生。
但严江只是挑眉,心中嗤笑一声,拉开距离的话,这不是给弓兵送人头么。
他再拉一弓,又是一箭射出,立时又倒一人,再开一箭,惨叫喋出,已是清场完毕,这才转头看李信那边。
只见李信已经成功砍翻一名盗匪,正追逐着剩下一个往林中飞奔去,那速度快过兔子,眼看就要失去目标,他还在大喊贼子站住别跑。
严江无语摇摇头,搭弓。
就在这时,一道白光掠过,那盗贼惨叫一声,倒在一丛灌木上。
李信惊呆了。
只见一只有着白毛黑斑的夜枭无声地立在那盗匪的后颈之上,尖锐的利爪深入血肉,此刻正滋滋地冒着血,那眼睛在黑夜里越发黑的恐怖,却是没看李信,而是直直地盯着严江,那眸里是深深的愤怒,仿佛遭到了背叛,让李信都有些恐惧,本能地就让开身体,等严兄自己去抗。
“小陛你醒了,”
严江脸上欢喜的表情倒不是伪装,“我正担心你没吃的呢,想着收了人头就快些回去呢,你找来地也太快了。”
猫头鹰怒气勃发,飞上去就落在他肩膀上,它爪子血淋淋地,弄了他一身,脖子三百六十度扭了数次,仿佛在寻找什么出轨证据,怒气越发地深了,但严江却只是柔声安慰:“小陛放心吧,自从有了你,我就没找过别的动物,连阿黄都是你一定要选定当坐骑我才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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