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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标待了不到两年,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岑参又接到调令——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招他去当幕府判官。
这次,他没再犹豫,收拾好行囊,再次踏上了去边塞的路。
第二次出塞,他已经45岁了,鬓角有了白发,眼里的光,比第一次去安西时更亮。
北庭的风沙比安西还大,轮台九月的夜里,风“嗷嗷”
地吼,地上的碎石被吹得像刀子一样,打在帐篷上,“噼里啪啦”
响。
他一点都不觉得苦,每天跟着封常清查看军营,起草文书,夜里还跟将士们一起巡逻,听他们讲怎么跟吐蕃打仗。
有天夜里,军队要出师西征,封常清让他写首诗鼓舞士气。
他站在营门口,看着将士们穿着金甲,手里握着戈矛,在黑夜里列队出发,戈矛相撞的声音,在风沙里格外响亮。
他忽然觉得,之前所有的仕途坎坷,所有的孤独,都有了意义——他不是在为自己做官,是在为国家做事,是在跟这些将士一起,守护着大唐的边疆。
他回到帐篷,借着烛火,写下《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写的时候,他的手冻得发僵,墨汁都快凝住了,心里却燃着一团火。
他想起在长安抄文书的日子,想起岭南的瘴气,想起江宁的秋雨——那些孤独的时刻,那些失意的日子,都成了他此刻的铠甲,让他更懂将士们的苦,更懂家国的重。
在北庭的三年,他写了很多边塞诗,有写风沙的,有写将士的,还有写思念家人的。
每次写完,他都会把诗稿仔细收好,想着等平定了边疆,就把这些诗带回长安,念给母亲听,念给朋友们听——让他们知道,他没白来边塞,没白受那些苦。
后来安史之乱爆发,岑参跟着大军东归平叛。
一路上打了很多仗,身上添了不少伤,他一直护着那些诗稿——那是他在孤独中坚守的证明,是他家国情怀的寄托。
叛乱平定后,他回到长安,仕途依旧不算顺利,最高只做到嘉州刺史,他一点都不遗憾。
晚年的岑参,住在长安的小宅里,院子里种着棵柳树,每到春天,柳丝垂到窗台上。
他常坐在窗前,翻着那些边塞诗稿,晒着太阳,想起北庭的风沙,想起将士们的金甲,想起写《秋思》时的那个秋夜。
他觉得,这辈子值了——虽然仕途坎坷,虽然孤独过、失意过,他没放弃自己的理想,没辜负心里的那点“萤火”
,更没辜负大唐的山河。
有天,邻居家的小孩来问他:“岑爷爷,您年轻的时候,去过很远的地方吗?”
他笑着点点头,指着诗稿上的“走马川”
说:“去过,那里的风沙很大,可那里的将士们很勇敢,那里的月亮,比长安的更亮。”
小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却看着窗外的柳树,想起写过的“吾不如腐草,翻飞作萤火”
——原来,就算是颗萤火,坚持发光,也能照亮一段路,温暖一些人,成为岁月里最亮的星。
岑参用诗慰藉自己,用家国情怀支撑自己,在失意中不沉沦,在孤独中不放弃——就像他诗里的萤火,就算身处黑暗,也始终保持着那一点光,直到照亮自己的路,也照亮了盛唐的边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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