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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就喜欢了,那需要那么多理由和借口呢?
谢之煜早就认清了自己的现状。
大一时,谢之煜不止一次去过余檀的学校,熟门熟路,一路上期待着,期待见到她。
她生日,他精心准备了挺多礼物,有些国内买不到,还特地托付人代购回来。
她会喜欢吧,她肯定会喜欢的。
少年的心思很简单,只要她喜欢就好。
那是谢之煜第二次见到那个叫陆彦的男生,和余檀站在一起倒也还算郎才女貌。
阳历已经是十一月初,c城也染上了寒意。
余檀的身上披着那个男生的外套,她一脸娇羞的模样正对他笑。
谢之煜远远站在余檀的身后,没有上前。
是想过上去的。
怎么可能没想过。
想上去走到她的面前,问她:“诶,你怎么回事啊?怎么披着别人的外套啊?”
想想不该怎么问,该换成:“余檀,生日快乐啊,我特地过来给你过生日的。”
不对,应该拉走她,对她这样说:“余檀,你是不是木头啊?不知道我喜欢你吗?你跟别人那么亲近干什么?”
不对不对不对,怎么说都不对。
一贯我行我素的谢之煜,不知如何是好了。
他一再斟酌,几个月不见,和她的开场白应该如何上演。
可是好像怎么样都是不对的。
于是他就这样静静看着她。
看着她慢慢和那个男生在路灯下手牵着手。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谢之煜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清晰记得。
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掏出一块,鲜血淋漓,那些血飞溅到他的身上,像是硫酸,将他身体灼烧出一个一个伤疤。
太他妈疼了。
不上前打扰,就不会出任何差错,这也是他仅有的温柔。
谢之煜不懂温柔,那些和煦的相处之道是从余檀身上学的,他也只对她千百倍的温柔。
谢之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余檀的学校里走出来,如同一道行尸走肉,顺着血液的气息往前步履蹒跚。
最后他走到一家纹身馆面前,五彩斑斓的灯光,非主流的图腾被制作成广告牌挂在店门口。
他问人,纹身疼吗?
店员说每个人对疼痛的承受度都是不同的,如果纹身面积小的话不会太疼。
他问。
怎么样才会疼?
店员说,面积大的,不打麻药会疼。
于是谢之煜选了最大的一个图腾,让人纹在他的手臂上。
没有一丝犹豫。
不论是那个时候还是现在,人们对大面积的纹身多多少少存在一些偏见。
店员再三向谢之煜确认,谢之煜没有一丝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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