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至于任冉自己,她自然要跟任歌一道走哒,就算鸟妈也会跟他们一起,他们一家三口无论如何都不会分开,哪怕明明走三条道,他们就可以有三份收获。
为防止走散,任冉一手被人哥牵着,一手揪住了鸟妈的一根羽毛,三人牵连着一起走进了门里。
这次并没有眩晕的感觉,只是眼前的景色霍然一变,他们已然置身于一片坟场,又或者说乱葬岗之中。
闻到了活人的气息,一个又一个的僵尸从坟墓中探出苍白可怕的尸手,慢慢地向外爬,更有几只食尸鬼,抛弃了原本的血肉之食,如同四爪的蜘蛛一样,飞快地向他们爬了过来,布满网状血丝的巨大眼睛,闪动着贪婪的欣喜。
任歌闷声不吭,一手牵着任冉,一手握住君临,刷刷几剑,几道白光闪过,食尸鬼顿时被分作了几块,那些探出地面的尸手也被统统斩断,顿时这一片寂静了下来,只剩下几朵幽蓝的鬼火在空气中飘飘荡荡的。
所以说,果然是没有危险的么?
那么收获又会是什么?
任冉狐疑地看了看远方,任歌一收剑,双手在她小腰上一握,将她抱了起来。
任冉脸色微红,这几年她渐渐大了,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避免这样的情况。
以前两三岁,胳膊短腿也短,速度跟不上,只好这样,现在大了,还被抱来抱去的,实在说不过去。
基本上除了在上鸟妈背的时候还习惯性地被他抱一下,而后揽在身前,再没被他这么抱过了,今天这突如其来的,还真有些不适应。
“那什么……”
任冉扭了扭。
“别动。”
任歌轻轻地阻止了她:“地上脏。”
任冉下意识地往地上看去,果然,那些斩断的尸手和食尸鬼零落的血肉把地上弄得一塌糊涂,委实不好让人下脚。
所以他这是怕她脏了脚么?
她家任歌,这体贴细致劲儿,从未改变!
任冉骄傲极了。
“背吧,这样你不好看路。”
任冉提议。
“嗯。”
任歌听话地将她背到了身后,双脚踩剑,御剑而起。
若是到了结丹期,他完全可以让任冉一齐站在剑上,由他带着。
如今他才筑基期,只能采取这种讨巧的方式。
所幸任冉并不重,对他来说并不算是太大的负担。
在危险的地方绝不要在半空中飞行,这已经成了他们历练生活的一条铁律,来自空中危险,远比地面上的危险危险得多,因此他们此刻飞得很低,简直就是贴地而行。
任歌剑气外放,再没有不长眼的僵尸又或食尸鬼之类的不自量力,前来骚扰,一路上可以说是畅行无阻。
任冉心中奇怪,这里实在也太安全了些,存在得毫无意义嘛。
又前行了一段时间,住在任冉丹田里的炎火精突然激动了起来,断断续续传出了“美味”
,“食物”
这样的意念。
任冉心中一动,莫非这里有冥火不成?
虽说冥火比炎火还要少见,但这正是阴煞之地,历史又可能有几千上万年……甚至更久,诞生出那么一朵两朵冥火来,并非没有可能。
唯一让任冉感到疑惑的是,这里的僵尸、食尸鬼的等级也太低了些,实在不像是千万年之久的阴煞之地应有的景象。
以此地阴气的浓度,足以诞生出五阶的丹尸,甚至六阶的婴尸。
事出反常必有妖,任冉谨慎地传音给鸟妈与任歌。
男女主身心干净宠文)婚后她是老公碰都不碰的妻子,老公和小三当着她面上演背叛戏码,一纸离婚,前夫嘲笑她嫁不出去。机缘巧合之下,她火速与江城第一高冷总裁协议结婚。结婚时,她说一切都是假的,我们只是协议婚姻!结婚后,她说你怎么能不遵守协议?高冷?协议?都是假的!...
体力,元气,血脉,法则甚至是神格,手持窃法之刃,万物皆可盗!这不是最差的时代,也不是最好的时代,这是群雄并起,万族争霸的佣兵大时代!我,有一群独一无二的同伴,他们是朋友,是兄弟,更是家人!我,会把属于我们的旗帜,插遍各大帝国,乃至星辰大海!我是要成为佣兵大帝的男人!—伊恩在诸神屹立的时代,一个手持窃法之刃的少年,寻找着自己的同伴,一步步走向佣兵王座。...
...
叶辰,本为一代天骄,却在十岁生日之时被家族归为罪人,后废除身份,还被亲生父亲弃之荒野,任其自生自灭!八年之后,一代天骄再度回归,强势崛起,一人踩尽天下人,一手荡平天下事!无敌称尊,笑傲都市,尽在本书!...
一朝穿越,成了相府幺女,斗嫡女,战小三,当朝太子勾勾缠,她玩的是风生火起。直到遇到他强大的黑暗之王,她才不得不妥协。他不但能让她恢复功力,还能让她重新复活。他为她耗费千年之功变为七旬老人。她才知,他爱她之深。只可惜他却因她的误解和伤害,肉身腐烂,只能做着飘渺之主。于是她变身魔头,杀尽天下无耻之人。收取活人精元,为他重塑肉身。★★★★★★★等他复活,她则被恶灵吸食。再次重生她却记不得他。鬼王,就擒吧,本姑娘看上的东西从来不会失手。蛮横压下男人,匕首则放在他胸口警告本王早准备好了,就等你来男人邪魅一笑,对着身上一指,全身赤果一副任你摆布地躺在那里知道是她的那一刻,他就对自己发誓这辈子除了她不会有别人,就算她不要,也要霸着她...
隐婚三年,他跟心爱的女人另筑爱巢,她却夜夜独守空房。乔瑾夏不堪忍受老公冷暴力,下药强攻,以为有了宝宝就能留住他的心。谁知,终究抵不过他变心,最终离婚收场。本以为就此解脱,可某人却在离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