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哥哥,你在和克俄斯队长约会吗?”
金色头发的小男孩自以为很小声地说道,“我听丽莎说,你们可能快结婚了。”
白苏:“……”
克俄斯:“……”
白苏虎躯一震,这谣言传得这么快的吗?
“不是。”
克俄斯微微躬下身,揉了揉小孩乱蓬蓬的金发,“别听丽莎乱讲,去训练场吧,你们快迟到了。”
几个小孩正儿八经地向克俄斯敬了个礼,以金发男孩为首,自觉列队跑开,不敢再和之前一样嬉戏打闹。
克俄斯解释道:“奥林是丽莎的弟弟,也是苏珊太太的孩子。”
他走到外侧,让白苏走在靠里的位置,“这些小孩都是童子军,我的副官——你见过的红色头发的半人马,他是童子军训练营的教官。”
白苏回忆了一下,第一次遇见克俄斯的时候,好像确实有那么一个红色头发的半人马。
“我和苏珊太太一家很有缘分。”
白苏笑着说,“仅仅一个中午就偶遇了她的两个孩子。”
一本正经敬礼的小小童子军很是可爱,如果他下次讲悄悄话能再小声一点就更可爱了。
克俄斯郑重其事地说道:“波音小镇就这么大,有缘分的人,很容易就能遇到。”
就像我们昨天才认识,今天就一起共进了午餐。
黑色头发的英俊青年好像永远有活力,克俄斯想,劳作为什么没让他晒黑呢?他的皮肤和雪梨一样白皙光滑,散发着干净的阳光的气息。
突然,克俄斯眯了眯眼——马类狭长的方形瞳孔可以达到340度的视野范围,远远高于人类——他看到白苏的袋子里有一个闪烁着金光的小东西。
“这是什么?”
克俄斯示意青年看他的袋子。
“我看看……嗯?是我的项链……”
白苏单手拿出落在牛皮纸袋里的项链,有些费劲地把它套回脖子上,“可能是刚刚被奥林他们撞出来的吧,谢谢你克俄斯,要是弄丢了,我可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半人马却拉着他,强硬地将他带到了背街的巷子深处,极为严肃地看着他:“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嗯?这是我的项链呀。”
白苏一脸懵逼,难道温克帝国不允许平民佩戴首饰吗?
“介意我看看吗?”
克俄斯弯下腰,凑近白苏的脸,白苏咽了咽口水,感觉有些心跳加速。
“可、可以吧……”
高大英俊的半人马警卫队长手指触碰到青年的锁骨,轻轻一勾,系着细绳的金饼就被他从领口里拉了出来。
“是黄金。”
他赞叹道,“一块没有附魔的黄金。”
一块原始的、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魔法气息的黄金。
白苏的项链是他几年前托人打的。
白苏还小的时候,他的妈妈曾摸着手腕上的两个金镯子对他说,等他以后结了婚,就把这两个金镯子传给他的媳妇。
本书的主题是,当一名不幸堕落为贵族走狗打手的大好青年,遇到一个来自未来的天才魔法美萝莉,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地拥有了‘神格’之后,会怎么样呢请注意在这里,神不是万能的,有严格的神职区分,神也会被凡人欺骗甚至利用在这里,敌人都是有理想有智慧有演技有个性的四有新人,他们的表现随剧情而变,没有套模板的那种。在这里,女人们都是独立的,有感情有特点有决断,虽然不会出现赠送主角帽子的行为,却绝非那种‘Dan’‘Chun’的货色在这里,合理是必须的,哪怕只是自圆其说。说白了吧,这是一盘私房菜,喜欢的,请投票,不喜欢的,请X之,出口成脏的,枪。...
萧杏花是萧家的童养媳,十四岁圆房,十五岁生孩子,十七岁男人被征兵,一去不复返。她给婆婆养老送终,又拉扯两儿一女都长大成人,还给儿子娶了媳妇。眼看着儿子能干,媳妇孝顺,女儿娇俏可爱,说亲的踏破门槛,三十二岁的她觉得,这人生其实还是挺舒坦的。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简直是天降大雷那个死鬼男人根本没死!而且封侯拜将,发达了!!儿子,媳妇,闺女,走,你爹富贵了,咱们也要跟着享福去!!...
前世,她骄横跋扈,受人挑拨,作了一手好死。一朝重生,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抓紧他,赖住他,死也不放手。将军大人看着像无尾熊一样扒在他身上的她,眸底笑意盎然。终于,她是他的了。...
我隔壁住了一个小姐,那天我偷看她带别的男人做那种交易被发现后,她就带我下了海...
拜金女友嫌孟宇工资不够挥霍提出分手,投入了保时捷富二代的怀抱。孟宇一怒之下,觉醒了系统,开局全球物价贬值亿万倍,只有孟宇的钱成功保值。原来五毛只能买一个小肉包,现在可以买十辆劳斯莱斯。原来几千只能买一部平果手机,现在可以买下整个平果公司。瞬间。孟宇成为了世界首富,并结识了美若天仙的慕容集团千金,二人一起前往了拜金女友与富二代所在的万豪酒楼。...
一个半桶水的心理学爱好者穿越古代,被世外高人视为根骨奇佳,收为俗家弟子,学习玄学。一段离奇的身世之谜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灵聚首,花君重现特以此文弘扬国学文化,开启易学神秘之门,带大家走上现代心理学与古代易学的结合之路。本文情节曲折,文风轻松,没有宫斗,没有宅斗,女主属于逐渐成长型。作者君喜爱心理学和传统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