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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刷牙洗脸,总共用时不会超过十分钟,外加带个包子揣口袋去学校,一路上边走边吃,基本上没有迟到过。
可谢之煜呢?他每天放学打篮球至少都是半个小时起步的。
余檀搞不懂,几个男生抢一个球的游戏究竟有哪里好玩了?
反之,谢之煜也搞不懂余檀,每周犯着花痴追台湾偶像剧,万变不离其宗的几个男生追一个女生的言情剧场到底有什么好看?
余檀在谢之煜面前丝毫不顾及形象,牙膏沫沾了满嘴,双手掬一捧凉水随便洗脸。
最后提醒谢之煜:“我要上厕所了!
你还要看我到什么时候?”
谢之煜摸摸鼻子:“稀罕看?你动作快点,我在楼下等你。”
在余檀面前,谢之煜就在意形象多了。
打篮球这件事出于喜欢不假,倘若有余檀在旁,也会多几分下意识的表现。
他故意在余檀面前撩起衣摆擦汗,露出明晃晃的腹肌,旁边一帮男生尖叫不已,余檀愣是跟块木头似的,也不稀罕他好不容易练出来的腹肌。
啧,不帅吗?
谢之煜不免怀疑人生。
同居的这段时间,对谢之煜来说日子好像变得很有规律。
每天回到家有香喷喷的饭菜,饭桌上又说有笑,他必须得和余檀轮流洗碗。
一般情况下,晚上谢之煜都得和余檀一起写作业。
高任务重、功课多,饶是谢之煜也得拿起笔写习题。
原本谢之煜的房间就是书房,现在书桌还是在原来的位置,他就和余檀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书桌前。
谢之煜发现,写作业也可以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
余檀的基础不错,不过遇到一些复杂的或者刁钻的题型时,她的脑袋就好像跟木头似的转不过弯来。
“谢之煜,这个英文题目该怎么写啊?”
“谢之煜,这道化学题我不会诶。”
“谢之煜,这个题目你看看会吗?”
“谢之煜,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
谢之煜要问问余檀:“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不会?你上课在开小差帮人递情书呢?”
余檀没好气地在桌子底下踩一脚谢之煜,“就你聪明!
就你会!”
谢之煜半点不带谦虚:“是的,没错。”
余檀佯装呕吐:“我呕!”
脑袋瓜聪明的人是谢之煜,余檀就是普普通通一个女孩。
好在谢之煜嘴贱归嘴贱,解答起题目时还挺仔细。
“过来坐我旁边,看我是怎么解这道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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