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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麻药,直接纹吧。
颜料用针扎进皮肤,密密麻麻的如同被啃噬。
谢之煜没皱一个眉头,他忽然爱上这种疼痛感。
纹身过后的那几天,皮肤红肿、结痂、瘙痒。
他不管不顾去抓挠,划出一道道血痕。
血痕发脓,溃烂,再结痂,脱落,往复循环。
那天谢之煜到底没有忍住给余檀打了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
这次他没有再自讨没趣地问她希不希望他过来。
就当他没有来过。
那些要送给余檀的礼物,谢之煜让人代为交给她。
余檀的语气听起来是高兴的:“小之之,谢谢你呀。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他说:“还行。”
余檀不信:“只是还行吗?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实真不怎么样。
他没有什么朋友。
但谢之煜没说,就让她以为的那样。
那通电话打了将近二十分钟,谢之煜舍不得挂。
余檀有一些好事情要跟他分享。
她说她喜欢一个学长,两个人有了一些进展。
谢之煜没多说什么,他只是静静地听。
没有什么祝福,更装不出无所谓。
听听她的声音也行。
后来谢之煜让人去调查过那个叫陆彦的身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说得上是一穷二白。
陆彦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这所大学,每个学期的学费都是自己努力获得,不靠亲戚朋友一点帮忙。
他长得不错,有过一个前女友,只交往过那一任。
从背调看来,这个人努力勤奋向上,算是可靠的一个男人,也有潜力。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余檀送给谢之煜一本书,名叫《小王子》。
谢之煜不能说自己的记忆力有多出色,但短短的几万字,他几乎能够全文默背下来。
一开始对这本书谈不上什么喜欢,因为是余檀送的,总得看看完。
“flostooyoungtoknoveher…
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
[2]
谢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护余檀。
他选择放手,让她去寻找自己最喜欢的。
因为他喜欢过,所以他更知道,喜欢这件事无法强求。
大二上学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谢之煜给余檀打了个电话,对她说自己手上的红绳旧了,要换新的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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