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用人类的话来讲,封宁简直就是不讲武德。
被打上精神印记的敌方蜂王又缓缓清醒了过来。
封宁立刻询问道:“你们为什么要来我们这儿捣乱?”
敌方蜂王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俘虏,脑子里居然还有对方的精神印记?
雄蜂道:“龙卷风把我们家的大树给吹断了。”
由于家园被毁,他们只能换个地方筑巢。
蜂巢筑了一半,突然有蜜蜂提起自己在外采蜜的时候看到的好地方。
于是,想着反正都是要搬家,不如搬到个最好的地方。
搬家前,它还亲自来看过,发现这里果然就是一个世外桃源。
于是下定决心要抢占到这个地方,原本他信心满满,想要将这一大片花还海占为己有,没想到最后居然落到了对方的手上,连自己都被俘虏了。
得知对方的家园被毁,封宁就让他带着蜂群在其中一个树洞里筑巢。
封宁觉得自己真是宽宏大量,简直就是以德抱怨的典范。
对方带着蜂群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想要干掉自己,自己胜利后居然还给了对方安身之处。
封宁学着老蜂王的口吻,对这只入侵的野蜂王道:“我将赐予你新的名字,蜂三十七,好好珍惜吧,现在带着你的蜂群立刻去筑巢。”
封宁并不打算直接将对方手里的蜜蜂抢到自己手上。
他只要能控制住蜂三十七,蜂群同样能为他干活,还能让自己的精神力负担小一些。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将对方安顿下来。
等时机一到,他非要带着对方去种地。
想抢自己的地盘?
想占自己的花海?
想占自己的蜂蜜?
还想要不劳而获?
这世上就没这么好的事儿。
想要吃蜂蜜就要先种花。
蜂三十七简直满头包,带着自己的蜂群去筑巢了。
不过刚改名的蜂三十七明显并不服气,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封宁能一个照面就打晕了自己,它心里还是存着一点有可能反抗胜的希冀。
他觉得封宁实在是太大胆了,只是标记了自己,就敢让自己继续带领以前的蜜蜂。
等它挣脱了精神力影响,肯定能再次一举成王!
蜂三十七野心勃勃,可筑巢第二天,它就在希望树上看到了正在一边抱着个蜗牛壳喝蜂蜜的老蜜蜂。
老蜂王看着悠哉悠哉的,可蜂三十七却能明显的感觉到他的精神力远远的超过了自己。
蜂三十七怂了。
好好的有命活着不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今天有点短,昨天为了做核酸出去了两次,半夜三点做完核酸回来后再也没睡着,只在天亮的时候睡了两小时,后来想补眠又睡不着,今天的状态就感觉有点浑浑噩噩的,现在有点困了,今天想早点睡,如果明天精神状态好,双更补上今天的
兰溪重生了,所以,前世,且当心。某男该当心的是你!...
天地鸿蒙,宇宙初开。诞生第一批神魔,以及三千圣灵人族从来不是天之骄子,从来不是食物链的最顶端,面对神族,魔族,以及大千万族。白夜,一名普通的人...
18岁,她不知天高地厚的缠上了一个大叔级别的老男人。19岁,不知是她征服了大叔,还是大叔征服了她。26岁,她淡定从容的看着抱着萌妹子走来的大叔,巧笑嫣然。你欠我的解释是不是有点多?大叔隐忍怒火。那一定是你魅力不够,没法勾引我说出全部事实。她笑的嫣坏。若爱是开到荼蘼,就如同焰火一般短暂绚烂。那么,就算飞蛾扑火,背叛全世界,我也只要你。...
一道门扉,无数个世界。忍术破道魔法斩魄刀帝具。旗木家的男人,绝不认输!...
本书简介他抓住浑身是血的落芙,痛苦万分,狂啸女人,你不许死,我要你永远呆在我的身边!落芙虚弱一笑我嫌你脏,无论生死,最好永不相见! … 她穿越时空,来到这个天越王朝成了富商慕容帆的小女儿慕容落芙。。。此后落芙由原本的胆小懦弱变得桀骜不驯,由原来的沉默隐忍变得活泼蛮横,由原来的无害纯良变得腹黑魅惑。。。 穿越时空前,她是最具威望的黑手世家的小魔女木梓,前途不可限量。无奈由于一场意外,在一次狙杀中失足掉水遂灵魂穿越至天越王朝。 慕容落芙,慕容帆小女儿,由于不是嫡出却拥有和她娘,曾经的天越第一美人柳含烟一样的倾城容貌,受尽大娘薛霜与姐姐慕容颖的虐待。可怜她母亲在生下她之后便离她而去,至今不知所踪,而父亲因为柳含烟的不告而别,便也十分痛恨落芙。最终被长姐颖推入湖中香消玉殒。 至此,木梓便要逆转落芙命运,活出自己的精彩。...
原书名夫人轻点撩邪王狂妃惊艳重生,遇到宠妻狂魔,怎么办?那就强强联手,打脸啪啪响,虐渣爽歪歪。她是一代兵王,回眸一笑,颠倒众生,重生为白王府郡主,世人眼中的小可怜,听说白郡主是个小怂包。可直到有一天传言变了传闻白郡主专治各种不服气。传闻白郡主撩了一个腹黑毒舌,风华绝代的妖孽王者归来,她手握绝世医术,统御万花之灵,站立苍穹之巅,傲视群雄。他是天之骄子,威震八方,却对她情有独钟,一眼万年,为她甘愿倾尽天下,只为护她世世安好。他说本座护了这么久的媳妇儿,跪着也要宠到底男强女强超甜宠文1V1,双处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