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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好的,众所周知,伊利达城是帝国的行政首都。”
西蒙换了个平淡的语气:“在我看来,它繁荣而浮华,复杂而险恶,人口一百多万,是世界上人口最密集的都市。
因为商业工业的发达,它的魔法文明程度也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同时,贫富分化严重,冬天被冻死,夏天被热死的穷人比比皆是,而贵族们喝的咖啡从遥远的撒姆尔运来,光是运输费用就比一个普通的男奴还要昂贵。”
沈之默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天下哪里又有改变?”
西蒙的智商难以理解他话中哲理,继续道:“伊利达城毗邻艾索达河,其中的支流玛瑙河穿城而过,处北城的上游风景秀丽,向来是富人们的聚居地,号称穷人勿近,与之相对则是南城的贫民窟,混乱不堪。
宫殿在城市中间,戒备森严,还有内护城河,普通平民是不能靠近的,近卫军两万多名,担负起守卫重责,另外还有将近一万数量的宪兵维护治安。”
“西蒙,你想不想成为人上人?”
沈之默突然来了一句。
西蒙很奇怪:“这还用问?谁不想?撒加先生,您以为佣兵团的人会甘心被人踩在脚下?”
事实上因为殴打蝰蛇之牙引起的事端,撒加已经和他们绑在一块了。
“我的计划是这样,首先我们必须弄到一大笔钱,住在镶金蔷薇里甚至没有自己的居所,那是简直不可想象的。
我们要买庄园,要乘坐最豪华的马车,喝最美的酒。”
“想法很好……”
西蒙却有些丧气:“我们怎么弄到钱?就靠抢劫勒索?伊利达城可不像港口那么简单,比我们强大的人多的是。
撒加先生,说实话我很佩服你,但据我所知,都城里有一大堆超强的剑士和武士,您不见得是他们的对手。”
“为什么这么说?”
沈之默好歹对自己的身手有种盲目的信心。
“我可以拿你和他们比较,皇家近卫军是帝国最精英的部队,他们每一个人都身怀绝技,一个人打我们佣兵团十个人不成问题,您未必能办得到?力气大的,能举起千斤巨石,跑得快的,猎豹难望其项背,会耍刀的,可以在短短十秒钟内把一只火腿批成七百多片,每一片都薄得接近透明,一秒钟劈出七十刀,还有大批魔法师,和泰瑞希尔也不相上下,一个风系魔法就能切断钢铁,寒冰魔法能把人冻成碎片,如此等等,我们怎能轻易与他们对敌?”
沈之默心想:“我只剩下十分之一不到的内力,功力远远没有恢复,千幻十三式也没练成,这个世界有太多未知的事物,确实无法与强者为敌,还是小心谨慎为妙。”
便点头道:“嗯,即使他们很强大,但我们也要发展起来不能任人欺压,你看,就连微不足道的柯蒂斯也敢指着你的鼻子叫骂,他在蝰蛇之牙是什么职位?”
西蒙说:“柯蒂斯这人其实没什么能耐,在蝰蛇之牙里面也就是跑跑腿当走狗什么的,我主要是害怕他背后的人报复。
他们有很多刺客,说要你今天死,绝不留你到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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