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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曹植(第1页)

曹植字子建,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生于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年),乃魏武帝曹操与卞夫人第三子,魏文帝曹丕同母弟弟。

他的五言诗革新乐府传统,《洛神赋》《白马篇》等名篇被千古传唱,“鱼山梵呗”

开创了中国佛教音乐先河,《画赞序》奠定了早期绘画理论基石,谢灵运盛赞道“天下才共一石,子建独占八斗”

建安十五年(210年),曹操在邺城营建的铜雀台竣工,落成之日,曹操大宴群臣,席间曹操提议让群臣作赋助兴。

曹植年方十九,听闻父亲号召,当即起身,取过笔墨,“援笔立成”

赋文中“建高殿之嵯峨兮,浮双阙乎太清。

立冲天之华观兮,连飞阁乎西城”

,简短几句话就勾勒出铜雀台的巍峨雄姿。

曹操逐字品读,只见文辞华美而不浮夸,气势磅礴而不失雅致,字里行间洋溢着少年人的英气与才情,不由得拍案叫绝,当着众臣的面赞叹道:“此儿可定大事!”

随着年岁渐长,曹植的才华愈发凸显,曹操对他的喜爱也日渐深厚,甚至多次流露出立他为储的念头。

这一切,都让身为兄长的曹丕如芒在背。

曹丕年长曹植五岁,虽有一定的文采,但在天赋异禀的曹植面前,始终逊色几分。

曹植的性情,正如他的文字一般,率真而洒脱,不受世俗礼法的束缚。

他热爱自由,不喜繁文缛节,常常与文人墨客纵酒放歌,畅谈诗文,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份。

这种性格,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成为了致命的弱点。

而曹丕则恰好相反,他深谙政治权谋的精髓,懂得“矫情自饰”

一次,曹操率军出征,曹丕与曹植一同前往送行。

曹植当场作赋,辞藻华丽,极力称颂曹操的功德,言辞间充满了敬仰与不舍,引得众人纷纷赞叹;而曹丕却只是默默流泪,跪在地上向父亲叩首,哽咽着曹操说“父王行军在外,千万保重身体,早奏凯歌”

,这番话深深打动了曹操。

曹操心中暗自比较,觉得曹植虽有才情,却未免太过张扬,而曹丕则更为稳重孝顺,懂得体恤长辈。

建安二十二年(217年),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曹植的命运,这便是“司马门事件”

司马门是魏宫的正门,按照当时的礼制,只有帝王出行时才能开启,门外的驰道是帝王的专用通道,臣子百姓皆不得擅自使用,违者便是大逆不道。

这一年的某个夜晚,曹植与友人宴饮之后,酒意上涌,竟一时兴起,不顾侍卫的阻拦,私自驾车打开了司马门,在帝王专用的驰道上纵马狂奔,将朝廷礼法抛诸脑后。

此事很快被上奏于曹操,曹操得知曹植如此僭越,顿时勃然大怒。

他认为曹植此举是对自己权威的蔑视,盛怒之下,曹操下令处死了负责守卫司马门的公车令,以此惩戒曹植。

经此一事,曹操对曹植的喜爱与信任荡然无存,他在朝堂上公开表示:“自临淄侯植私出,开司马门至金门,令吾异目视此儿矣。”

曹植的政治生涯,自此跌入谷底。

如果说司马门事件让曹植失去了曹操的信任,那么建安二十四年(219年)的“醉酒误军机”

,则成为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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