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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春曲馆子(感谢本命红财神大佬的盟主)离开了穷人扎堆的满仓里,沈戎按照符离牙的指示一路来到了北关大街。
尽管已经是月上中天,但这里依旧是热闹非凡。
老周家的酸菜,马回回的火勺,张瘸子的酱骨...
一家家通宵营业的店铺和摊位紧紧挨着,出入的人群络绎不绝。
不过比起这些烟火气,藏在小巷胡同里面的脂粉香,才是这风雪黑天中最为诱人的东西。
若是随手抓住一个路人,问他哪一家的姑娘最具风情,或许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若是问他哪家馆子的名气最大,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位于杨柳胡同的春曲馆。
不说其他,仅仅只是春曲馆的门脸儿,就不逊色镇中任何一家的豪门大宅,一栋栋精致的雕花小楼沿连一排,占了整整一条胡同。
张红挂彩,红袖飘香。
风雪不停,歌舞不歇。
照符离牙的指点,沈戎专门绕道回了趟家,脱了身上的巡警制服,换了身不那么显眼的衣裳,这才踩着一地旖旎的灯烛红光,进了春曲馆。
刚一进门,沈戎还没来得及打量周围热闹的环境,注意力就被正堂中央舞台上,一对儿唱着二人转的男女演员所吸引。
只见女人站在舞台左侧,手里捏着一方红绢,掩在嘴边,满脸神色哀怨。
“三更梆子敲星星,井沿窟窿照月亮。
北风卷雪糊窗缝儿,望眼欲穿在等情郎。
花袄盘扣解得开,铜锁挂门不用撞。
火炕烙得屁股烫,前后磨蹭,我心里慌哟...”
节奏轻快的鼓点伴着那骚艳放荡的歌词儿,顿时引的台下一阵哄笑。
舞台右侧,穿着绿花袄的男角手搭眉桥,另一只手紧了紧身上的包袱,脚下踱步,似在赶路一般,嘴里跟着唱道:“夜黑风高赶路忙,只因家中娘们想。
推门挑帘见笑脸,丈方热炕烧的旺。
别怕旁人听了响,汗流浃背来杀痒呐...”
两人对视一笑,脸上情欲四溢,同声高唱:“来杀痒咯,哎嗨哟!”
“好!”
掌声雷动,场中欢笑声此起彼伏。
站在大门口的沈戎看的兴致盎然,听的分外入神。
就在这时,一名肩上搭着手巾的大茶壶凑了过来,对着沈戎就是一阵点头哈腰。
“爷,您几位?”
“就我一个,来个雅间。”
回过神来的沈戎当即摆出一副豪客做派,从袖中抽出一张五元面额的黎票扔给对方。
在当下的黎国,整体的物价还算平稳,以一户普通的三口之家为例,每月的家用大概就在十元左右。
节省一点的家庭,甚至五元都能过得不错。
换算成沈戎前世的概念,这里的一元黎票的价值大致相当于三百元。
城防所吃的是公家饭,待遇不高不低,像沈戎这种最低级的巡警,抛开吃拿卡要的黑钱不算,加上各种办案的补贴,每月的薪水大概在二十元左右。
因此就算是在春曲馆这样的销金窟里,用五元黎票打赏领路大茶壶的举动,也不算常见。
“哎哟,怪不得我方才只是晃眼往门口一瞧,就觉得一阵贵气扑面,差点连气儿都没喘过来,原来是老爷您大驾光临。”
碰上出手如此大方的生客,大茶壶脸上顿时笑的越发谄媚。
“您留神脚下,小的这就带您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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