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天去或不去都是困难的选择。
……
清晨,孟晓换了比较新的短袖,是那种薄薄的小碎花样式,看起来比昨天好了许多,手里提着一个小行李袋,装着她几件简单的衣服。
赵国英说出去几天,但是又没说是去哪里,所以她得准备几件备用衣服,薄的厚的都有。
刚走出小区大门,就看见赵国英那辆黑色吉普车停在路对面,看见她出来,赵国英立刻下来接她。
他换了件灰色的polo杉,比昨天的警服休闲随意许多。
接过孟晓手中的袋子,赵国英明显比昨天开心,带着她来到车旁边,先打开后座的门,把袋子放进去,再把后座的东西给孟晓拿出来。
一捧鲜红的玫瑰花,今早上新鲜摘下,上面还有圆润的露珠。
“我也就会这点招,喜不喜欢都得喜欢。”
赵国英低声说:“地标塔咱买不起,玫瑰花还是可以让你拥有。”
孟晓抱着花,很喜欢。
这是她第一次收花,以前和杨易在一起,他没有买过给她,即使她过生日也没有。
总是因为穷,也因为她作为女方,开口要花就变了味儿。
所以,她没要,他就没给过。
“很喜欢。”
孟晓跟着他上车,坐在副驾上,车一路开上高速也没舍得把花放下,抱着看了许久。
“你那没出息的样子,以后逢年过节多给你买几次。”
赵国英看不过眼,张口笑她没出息,现在的女孩子收花已经是家常便饭,但凡有个什么事儿,都有人送花。
所以孟晓这稀罕样,在赵国英看来很稀罕。
孟晓却摇了摇头,道:“不要了,很贵的,又养不了几天就枯萎了,以后别买了,划不来。”
一束花最便宜的都得上百,赵国英这一束看着都不便宜,几百块钱就看几天,确实可惜。
赵国英没再说,他现在完全可以感受到,他妈为什么满眼看上孟晓了。
就是瘦了点,得盯着她多吃几碗饭。
“喜欢什么地方,热闹繁华一点还是幽静清雅一点?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赵国英问道,他是临时起意出来玩,所以也没有目的地,现在问她还来得及。
这个孟晓也不知道,正想说她都可以,但是看赵国英睁眼的样子又把话咽了下去,弱弱的说:“吃海鲜便宜的地方。”
这个算务实了吧?她就吃海鲜这一个爱好。
但是海鲜全国各地都可以吃,所以等于没说。
“好。”
赵国英打开导航,去了火锅出名的城市。
全程路程有十二个小时,意味着他们要在高速上待十二个小时,孟晓看着导航路程,问道:“这也太远了,我们就近不好吗?开车久了对身体不好。”
兰溪重生了,所以,前世,且当心。某男该当心的是你!...
天地鸿蒙,宇宙初开。诞生第一批神魔,以及三千圣灵人族从来不是天之骄子,从来不是食物链的最顶端,面对神族,魔族,以及大千万族。白夜,一名普通的人...
18岁,她不知天高地厚的缠上了一个大叔级别的老男人。19岁,不知是她征服了大叔,还是大叔征服了她。26岁,她淡定从容的看着抱着萌妹子走来的大叔,巧笑嫣然。你欠我的解释是不是有点多?大叔隐忍怒火。那一定是你魅力不够,没法勾引我说出全部事实。她笑的嫣坏。若爱是开到荼蘼,就如同焰火一般短暂绚烂。那么,就算飞蛾扑火,背叛全世界,我也只要你。...
一道门扉,无数个世界。忍术破道魔法斩魄刀帝具。旗木家的男人,绝不认输!...
本书简介他抓住浑身是血的落芙,痛苦万分,狂啸女人,你不许死,我要你永远呆在我的身边!落芙虚弱一笑我嫌你脏,无论生死,最好永不相见! … 她穿越时空,来到这个天越王朝成了富商慕容帆的小女儿慕容落芙。。。此后落芙由原本的胆小懦弱变得桀骜不驯,由原来的沉默隐忍变得活泼蛮横,由原来的无害纯良变得腹黑魅惑。。。 穿越时空前,她是最具威望的黑手世家的小魔女木梓,前途不可限量。无奈由于一场意外,在一次狙杀中失足掉水遂灵魂穿越至天越王朝。 慕容落芙,慕容帆小女儿,由于不是嫡出却拥有和她娘,曾经的天越第一美人柳含烟一样的倾城容貌,受尽大娘薛霜与姐姐慕容颖的虐待。可怜她母亲在生下她之后便离她而去,至今不知所踪,而父亲因为柳含烟的不告而别,便也十分痛恨落芙。最终被长姐颖推入湖中香消玉殒。 至此,木梓便要逆转落芙命运,活出自己的精彩。...
原书名夫人轻点撩邪王狂妃惊艳重生,遇到宠妻狂魔,怎么办?那就强强联手,打脸啪啪响,虐渣爽歪歪。她是一代兵王,回眸一笑,颠倒众生,重生为白王府郡主,世人眼中的小可怜,听说白郡主是个小怂包。可直到有一天传言变了传闻白郡主专治各种不服气。传闻白郡主撩了一个腹黑毒舌,风华绝代的妖孽王者归来,她手握绝世医术,统御万花之灵,站立苍穹之巅,傲视群雄。他是天之骄子,威震八方,却对她情有独钟,一眼万年,为她甘愿倾尽天下,只为护她世世安好。他说本座护了这么久的媳妇儿,跪着也要宠到底男强女强超甜宠文1V1,双处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