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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这个家的当家人,连子宁对家里的情况再了解不过了,母亲病得那一年,家中的积攒就已经全部耗尽了,而自己这个身体的前主人也是个不会操持家业的,只出不进,现在家里面就剩下了不到两斗米,眼见已经熬不到麦收了。
只是他初来乍到这里,对这里的一切可以都说是陌生的,一切全凭这个身体本来的记忆,而没有自己切身的体会。
这具身体,原先的那个连子宁,局限于这个时代的眼光,本身也不是多么出彩的任务,那些记忆和观感难免有些偏颇和遗漏。
他刚刚经历了这等大变在,正是脑子浑浑沉沉的,一时间又哪里想得出主意来?
正想着,已经把饭菜给收拾好的城瑜端着个黄杨木盘子从厨房走出来,道:“哥,热水在厨房里给你打好了,自己去洗了脸和手,吃饭了,还愣着做什么?”
虽然家里已经是破败,但是毕竟连子宁的父亲曾经也是个不大不小的京军军官,油水还是捞了不少的,客厅之中,大青砖漫地,一水儿的都是花梨木的大家具。
洗了脸和手,又是换了一身儿家常穿的青衫,在客厅昏暗的油灯下,连子宁吃了自己来到这大明朝之后的第一顿饭。
晚饭很简单,一碟儿胡萝卜丝,一碟儿小咸菜,一盘今天连子宁带回来的苦菜洗干净了,旁边一碟酱,一人面前头一碗白粥,旁边的黄杨木盘子里面放的是杂粮馒头。
连子宁看着眼前这毫无油水儿的一桌子菜,不得有暗自苦笑。
他本就是极爱吃肉的,从小就是每天一小碗儿肉,若不是他运动量大,能量消耗的多,身材保持的好,单单是这个吃肉的法子只怕年纪轻轻就要高血脂高血压了。
后来上了大学,女朋友虽然长得不算是多漂亮,但也是很贤惠的,两人从大二开始出去同居,为了讨他欢心,每天变着法的好饭好菜做着。
总之一句话,虽然说不上锦衣玉食,但是却也没吃过这等寡淡凄苦的饭菜。
让一个无肉不欢的人来吃这白粥咸菜,在他没有饿到份儿上的时候,确实是比较困难。
连城渝却是吃的很开心,对于她那小小的心灵来说,能在这样的时候,和哥哥一起吃顿虽然不丰盛但是温馨的晚餐,那就很开心了。
给他夹了一筷子苦菜,鲜嫩嫩的苦菜放在洁白的碟子里面,红里透着绿,上面还带着晶莹的水珠,看上去非常的喜人。
这些苦菜,就是连子宁今天出城的成果,家里眼见实在是揭不开锅了,城瑜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儿家,不好抛头露面,他便出城去采了一些野菜,荠菜、苦菜什么的都有。
“哥,你快吃啊!
你天天读书,苦菜明目,多吃点儿啊!”
看着城瑜一双亮晶晶的眸子,连子宁只好夹起那一筷子,沾了一口酱,放在嘴里仔细的嚼了嚼。
这苦菜脆生生的,他嚼了嚼,只觉得入口先是非常的苦,苦的他几乎想要吐出来,但是仔细的一嚼,却自有一股股的甜意透出来,让人觉得很是奇妙。
连子宁赞道:“嗯,这苦菜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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