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这样。
王权都有些感觉莫名奇妙的,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张仲景竟然就成为了自己的徒弟。
自己根本就不懂医术。
而且张仲景还比王权的年纪大得多。
得亏不是结拜兄弟,说什么同年同月同日死这种话。
要不然王权可就亏大发了。
但从张仲景的表情来看,王权知道这老小子的确是认真的。
因为张仲景此时看着王权的眼里满满的都是崇拜。
可不是嘛。
南阳神医毕生学医就是为民办事,不为己。
而且他还有入朝为官的机会,但是他却不要,选择进入了在这个时代被称之为低贱的医者行业。
张仲景之所以选择拜王权为师。
一来是因为想要学习治疗瘟疫之法。
二来是他这一生的所求,在王权身上看到了发光点。
也就是在刚才病患们都把王权推上了治病救人的“瘟神”
之位时。
张仲景确定了。
王权方才所做的一切,就是张仲景毕生追求。
所以。
能成为王权的徒弟,张仲景发自内心的是高兴的。
“师父,请收下徒弟随身携带的千年老人参。”
说着,张仲景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根长相诡异的人参到了王权的手中,
“这根人参乃是深山之中吸收日月大地精华之参。”
“每日服用一小节,便可延年益寿,强身健体,壮阳补肾……”
“好了,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你的拜师礼吧。”
王权不喜推搡,直接收起揣进了怀里。
并不是王权因为家里和外面有几只母老虎,才收下这根壮阳补肾的千年老人参,
而是徒儿的拜师礼不收的话,显得咱也太没有格局了。
收下了礼物,王权怎么也得露出点医者高人的言辞。
顿了顿,他清理了一下自己的大脑。
回忆起穿越前被关在病房当中时没有手机的时候,整日看墙上的医者宣誓都能背下来了。
当即他神色严肃的对着张仲景说道:
“徒儿铭记教诲!”
“健康有所系,性命有相托!”
“当你成为我徒弟这一刻起,务必做好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百姓,恪守医德!”
“尊师守纪,刻苦专研!”
“孜孜不倦,精益求精,随时做好为医者事业发展和百姓身心建安奋斗终生!”
“治疗瘟疫之法我会传授于你,不过我传授给你的治疗之法还未完善,”
“剩下的留一些困境给你你自己去琢磨吧。”
这话一出。
一个寒门天才,一个残酷的世界,一部不屈的斗战史。拥有绝世传承的少年,为了追寻心爱的女子,从边陲小城踏出。之后一路战胜无尽天才,横扫各路势力,一步步踏足万界巅峰!我不是针对哪个神灵,我是说,诸天所有的神灵,都是辣鸡!...
她就是想报个恩而已,所以和战王殿下成亲,贴身照顾也没毛病吧?只是,说好的战王殿下伤了脚和不可言说的地方,不能人道呢?可怜她每天哼哼唧唧求饶还不放过她是什么鬼?深受摧残的慕染柒受不了跑路了。王爷不好了,王妃她跑了。派人去请回来,就说本王在房里等她。可是王妃说她肚子里揣了两个,吐得厉害,死活不肯回来男人闻言霍然起身,颀长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房里。这丫头还长脾气了,等抓到她看我不打她小屁屁。...
一个漫长的梦境,一本由梦境写成的小说,忽然却变成了现实…偏偏那还是一个恐怖小说。而这个时候更是有人告诉我说,那就是我的前世,那一个帅得一塌糊涂的男鬼,就是我前世的丈夫...
...
第一次见面,她被他拖进小黑屋,做了不可描述的事第二次见面,他是渣老公的舅舅,把她吓到腿软第三次见面,她滚下楼梯头破血流,他犹如天神降临拥她入怀。离婚前,她只想做一件事,远离他!远离他!离婚后,她最想做一件事,扑了他!扑了他!沈擎天宠她到极致,却没人知道被他宠有多伤身!沈擎天!你的下限呢!你的高冷呢!我的老腰要断了!她气急败坏地抗议。被儿子吃了。他顺势将她压在窗台上,我的腰还没断,还可以再战三天三夜。秦欢我这一生有过最难堪的经历是因为你,可是许我一生相伴的人也是你。...
初入公司的叶天羽,面对纯情女上司的刁难,面对各种接踵而至的麻烦,一次次利用他那超乎常人的智慧和手段,巧妙地化解危机,并最终立于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