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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百一十四章(第6页)

北宫初尘话音未落,苏三的眼刀便向他射了过去。

伍思仁说了这么多她都没接话,现在倒好,又冒出个不嫌乱的。

伍思仁看着苏三气急败坏的样子,眉毛挑了挑,眉飞色舞,“呀,没想到北宫大厨比掌柜的知趣。

小老头费了这些口舌掌柜的都没开口,唉,看来小老头实在干不来媒人这活儿啊。”

北宫初尘拧干了毛巾,递给苏三,装作看不见苏三的眼刀,一贯慢条厮理的语速,“白礼医术比你好,他身上还有风洞山上的丹药,说不上能派上用场。”

伍思仁挠了挠头,“惭愧,小老头下山多年,从前学的本事已忘了大半。

若是小礼在,说不上能诊出掌柜的身中何毒。”

“掌柜的,解毒要紧。

如果白礼能替你解毒,就没有必要去冒险了。”

末了,拖了许久又补了一句,“希望掌柜的以大局为重。”

苏三倒不是自恋到真以为白礼倾心于她,她就是不想欠白礼人情。

究其根本,还是怪是两人间的回忆太糟糕,从相识就怒目相对,到最后她还绑架了白礼,当初她做的事于在风洞山上长大的白礼来说无异于强x。

身边的事已经是一团麻,她不想再弄个冤家来费神……可是北宫初尘说得对,若是白礼真能解了她的毒,那她便能反客为主,出奇制胜。

思来想去,纠结得脑仁疼。

其实,白礼并非唯一的人选。

夜尽是江湖上盛名的神医,医术必不次于白礼。

只是北宫一家似乎与夜尽关系有些微妙……否则,北宫初尘也不会绝口不提夜尽。

苏三侧卧在床上,床前北宫初尘正在专心摆弄毛巾,漂亮的下垂眼盯着手中的毛巾,神情像做菜时一样认真。

他一直都是个认真的人,虽然多数时间都是懒懒地,但做起事时却无比地认真,静静地对人好,从不挂在嘴边向人邀赏……他从未提及北宫家和夜尽的关系,想来是真的不想让旁人知道吧。

想了半晌,苏三对伍思仁道,“你把他找来吧。”

“好嘞,小老头这就飞鸽传书去。”

计划通,伍思仁满面喜色地离开了房间,看着一摇一晃,速度却极快,转眼便消失在院子里,消失在胡同口。

目送走了伍思仁,苏三将视线从门口收回,落在北宫初尘身上,低低叹了一口气,“你还嫌我这里不够乱是吧。”

北宫初尘的面瘫脸上带上一丝聊胜于无的笑意,“修道之人性格都好,掌柜的不必担心。”

“我和他是冤家,从相识起就开始掐架。

他心高气傲,看不上我市侩,我也看不惯他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

当初我还敲诈了他那么多银子……真把他叫来了,新仇旧恨加起来不知要给我多少脸色看。”

苏三最讨厌向高清的人低头,单是想想如何面对白礼她心中便已经开始叫苦不迭……

苏三无力……伍思仁一张舌头简直比她还能颠倒黑白,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扯到最后居然变成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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