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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我老婆比我小十四岁(第3页)

小默姐把手放在朱琦的肩头上继续往下说。

朱琦终于听懂小默姐说的话,腿软到快没力气站住了。

“可是……我重复了好多次,我明白自己亲手导致孩子死亡,怀有这种情感实在太不应该;就算如此,喜悦依然涌上心头。

——就算是这样的我也还有明天吗?”

疯子!

想必不止我一个人在心里这么想着。

用承认杀婴罪来掩盖协助杀人,如果这是角色扮演,未免太多欲盖弥彰了吧。

“既然她认罪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拘捕再说,放任这个女人在社会上太危险了!

最初我们也是怎么想的,”

于祖佳板着脸,“不过对方很快提交了新的证据,而且……很有诚意。”

诚意?我们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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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很有诚意,资产过亿的刘震撼刘总裁低调的登门拜访,亲自来做笔录,同时旗下企业捐献了二百辆警车给首都警方,号称回报社会,同时为奥运安保尽一份心力。

——哇。

好大手笔!

以下是刘震撼的深情申述,完全看不出来朱琦疑似害死了他的独苗儿子。

有十好几年的时间,我最害怕耳畔传来婴儿的哭声。

嫁入刘家后,因为要陪着我出席各种商务场合,加上首都大学的本职工作,朱琦累积了好一阵子的疲劳,大白天的恹恹欲睡。

虽然嘴上说去过校医院,但从没见过她吃药,也没看到就诊收据,似乎她本人对此相当排斥。

我当然不可能勉强押着她就医,加上忙于公务,未免忽略了她……真是追悔莫及。

有一次,我想要抚平这几个月彼此之间产生的摩擦,决定带着朱琦和孩子到海边的公园走走。

没错,那时候刘耀勇还只是个孩子。

我绝口不提那些工作上的事,总觉得多说无益。

不过,我已经决定找一天把杂务扔掉,交给职业经理人,不再事必躬亲。

就连最初表现得兴致勃勃的儿子,这阵子不知道是不是也感觉到我因为工作导致对家庭的疏离,似乎也开始保持距离,因此反对我放缓脚步的只有朱琦一人。

许多人以为我来自北地,其实天子脚下,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因为远在这里被称为大都的时候,我的家族就生于斯死于斯。

只是随着改朝换代,一代代没落,自从新朝定鼎开始,虽然小时候也曾和家人去过*、故宫、八达岭长城,但儿时的记忆早已模糊。

十年动乱之后,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看风云变色,龙虎聚会。

这里的大街小巷,我每年寒暑假都要必走四次,除了是上学,还因为要捡垃圾、送煤球、卖冰棍,所以每次也必往之。

这是一个人的旅行,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同伴,生计所迫,我都只是匆匆赶路,除了后来全民下海的时代做导游,往返于火车站机场——八大处之外,这么多年以来却从未驻足观赏过他——这个拥有厚重历史文化和浓厚人文气息的千年帝都。

我喜欢天子脚下大气庄严的历史积淀,也喜欢他街坊胡同里的市井文化。

所以这次借回家参加一个兄弟的婚礼之际,也好好走一回天子脚下城,虽不能走遍全部,亦可以驻足端赏一隅。

嘛时候,天子脚下的天气还很好,艳阳高照,我经常和朱琦来一处滨海公园散步。

当然它并不是真的海,其实是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是旧时皇家独享的一泓清池。

据说,公园的水域连着故宫的龙脉,从古至今都是风水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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